針對國民黨團今(29)日不實爆料抹黑蔡主席一事,立委陳其邁及黨發言人楊家俍召開記者會嚴正駁斥,正毅兄弟檔每天不停的用移花接木,刻意扭曲、捏造不實,是明顯的抹黑手法。楊家俍強調,正毅兄弟前幾次的烏龍爆料已讓他們信用掃地,我們相信社會自有公評。
為證明邱毅的說法又是一樁烏龍爆料,立委陳其邁提出兩份文件說明,首先, 78年、79年時,蔡英文主席就已經是教授職。陳其邁說,蔡主席於民國80年拿到政大法律系的教授聘書,請她繼續擔任政大的教職,但是蔡英文主席因為獲得東吳大學的邀請,表示要設立法研所的碩乙、博士班,因為是新開創的研究所課程,蔡英文主席即已答應東吳大學的邀請,為新設的碩博士班助力,所以才向政大法律系請辭。並非邱毅所說的兼職風波離職。陳其邁強調,蔡英文主席當時在收到法治斌主任的聘書後,也闡述因自己已答應東吳大學之請,為新設的碩博士班助力之辭職理由。
此外,陳其邁也拿出第二份文件說明,即法治斌主任所上簽之公文,當年法治斌主任以公文方式在民國80年7月24日回函中也上簽相關簽呈,「專任教授蔡英文聘為兼任教授,簽請建核。」,內容提及蔡英文辭去教授職務,但基於蔡英文主席在政大服務七年,協助政大法律系相關活動,熱誠感人,由於蔡英文主席辭意甚堅,慰留不成後僅得尊重其個人意願,並進行改聘為兼任之手續。最後邀請蔡英文主席在博士班開設國際貿易法基本問題研究、專題研究,以及在碩士班開設國際經濟法等相關課程。
陳其邁強調,蔡英文主席從政大法律系請辭,是因為應邀到東吳大學法律系任專職教授,但因當時政大法治斌主任也邀請蔡英文主席繼續兼課,聘蔡英文為兼任教授。因此,邱毅說蔡英文主席是調查中離職,根本就是烏龍爆料。
至於對於邱毅爆料指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部分,陳其邁表示,在民國70 年的時空背景下,海外學人歸國或在大學任教的優秀教師,也常有在公、民營機構貢獻專業所長的情形,這符合當時的法律規定。由於蔡英文主席專長國際經貿法律,因此有國際性律師事務所邀請她擔任涉外經貿法律的諮詢顧問,並非邱毅所言,是擔任助理律師或是律師相關工作。
陳其邁強調,當時的法律規定並不明確,教育部與銓敘部在適用上因見解不同,也提請大法官會議解釋,因此依據 81年大法官會議308號解釋文說明,大學教授若無兼任行政職,並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假如有兼行政職,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陳其邁並指出,蔡英文主席在民國80年離開政大專任教職,轉任到私立東吳大學擔任教授,待此號解釋完成時,蔡主席已無公立大學專任教師之身份,既非公務員,當然就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陳其邁說,蔡主席在東吳任教期間,也接任經濟部參與GATT跟WTO國際經濟組織的研究規劃,就不再擔任相關諮詢顧問的工作。很清楚的,蔡英文主席在民國73年到79年間,並非如邱毅所言是擔任律師,因此也就沒有違反律師法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