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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3

捍衛原民狩獵權 肯定最高檢察署對王光祿案提起非常上訴

  有關近日廣受注目的布農族獵人Talum(王光祿)狩獵遭法院重判三年半事件,民主進步黨原住民族事務部、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候選人瓦歷斯.貝林Walis Perin、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候選人陳瑩今(15)日共同發表四點聲明如下:
      對缺乏文化敏感度、法律見解分裂的司法判決表示遺憾
      2005年《原住民族基本法》通過後,原住民族狩獵權已在本國法律受到明文保障。在2013年蔡忠誠持有獵槍案中,最高法院罕見地未發回更審,直接做出無罪判決,判決書中提到:「(原基法)第十九條之規定,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得在原住民族地區依法從事獵捕野生動物之非營利行為,原住民基於此項需求,非因營利,以自製獵槍從事獵捕野生動物即屬其基本權利。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即在尊重原住民族此一權利下,逐步將原住民為供作生活工具之用而製造或持有自製獵槍之行為,從刑事罰改為行政罰,以資因應。」
      這項判決清楚說明:第一,無論祭儀或自用,原住民族的狩獵行為都是法律保障的基本權利;第二,自製獵槍只要是供生活使用,即使未依規定製造或持有,應該頂多被課以行政罰,而非刑事罰。然而,在本案判決中,司法機關卻逕行擴充解釋,以Talum所持獵槍是「撿拾」而來、子彈裝填方式不符原住民傳統等理由,認定本案不適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實在是曲解了條文本意。我們對如此欠缺文化敏感度、與既有判決標準不一的審判結果感到相當遺憾。
      譴責執政黨嚴重失職,長期漠視原住民族權利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34條明定:「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三年內,依本法之原則修正、制定或廢止相關法令。」但是,《原住民族基本法》至今已實施滿十年,這麼長的時間內,執政黨與現任原住民立法委員們卻沒有積極修訂相關法律,導致與原住民族權利仍然經常受到侵害,基層族人不斷在狩獵、採集、耕作等傳統土地使用活動中觸法。對於執政黨在立法工作上的失職、怠惰,我們必須強烈譴責。
      肯定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期盼後續審理也應具備原住民族文化敏感度
      有鑑於在近年原住民族文化相關爭議案件中,司法機關開始願意引用《原住民族基本法》、《兩公約施行法》等保障原住民族權利的進步法規,我們願意相信本案只是司法機關在判決上的一時疏忽。我們十分肯定今日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在尊重原住民族權利、符合比例原則的前提下,讓本案取得重新審理、判決的機會。也期盼在後續的審理當中能夠在尊重原住民族文化權行使的前提下,做出對原住民族最有利的判決。
      民主進步黨將盡力落實政策主張,務實解決問題
      我們認為,長遠來看,從法制與政策層面進行改革,是最能根本消弭爭議、避免錯誤重複發生的手段,也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黨該採取的做法。在本次選舉中,本黨蔡英文主席與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候選人瓦歷斯.貝林Walis Perin、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候選人陳瑩,已經多次發表原住民族政策主張。未來,除了要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調查歷來原住民族權利受到不當侵害的案件外,我們更將逐步修訂與《原住民族基本法》相牴觸的法規,推動具有明確空間、穩定財源與土地權限的實質自治,還給原住民族自主治理的空間,重新找回文化傳統與永續生態智慧。這樣,原住民族狩獵長期被污名化、並在法制上受到錯誤對待的困境,才會有徹底走向改變的一天。